何哲散文 《美国垃圾贼》
美国贼五花八门,分工细,专业精,有一工种叫垃圾贼,颇有特色。
垃圾贼的作案时间通常是凌晨一点至四点,此时人们都在熟睡。贼开着货车沿街慢行,见谁家门前摆着旧报纸杂志、废瓶瓶罐罐,立刻扔到车上。兜几条街下来 ,弄个满车满载,直奔垃圾批发商,批发商再卖给垃圾处理公司。货畅其流,利在其中矣。
有人纳闷,你各家都把垃圾公然扔在门口,还不让人家拿,拿了就骂人家是贼,这符合逻辑吗?再者,既然怕人家拿去卖,自己为何不卖?莫非与钱有仇?
在中国,垃圾所有权属于垃圾制造者。谁家造的垃圾,垃圾所有权就属于谁家,家家有权卖垃圾。回收商走街串巷直接收购,这个行当投资小,见效快,吸引了很多农民,靠一辆自行车两条麻袋一杆秤就能营业。
美国不一样,垃圾是属于政府垄断的资源,专门派清洁车回收,非但不向垃圾制造者付款购买,还要收清洁费,卖垃圾的收入全归政府。这种制度使得市民们没地方卖垃圾。未经政府批准,就把垃圾拿去卖钱,等于偷政府的腰包,当然是贼。
在美国做个垃圾贼不算难。首先是取货易,千家万户已遵照政府指示,事先将垃圾分门别类捆扎装袋,为贼快速取货创造了便利条件;其次是货源足,人均年耗纸张300公斤(中国人均12公斤),其他物品也是过度消费,包括成套家具、彩电、电脑、冰箱之类,经常出现在垃圾堆。
仓大鼠多,垃圾贼都是市民们养肥的。据洛杉矶市政府估计,他们每年被偷走的垃圾价值二十来万美元,纽约市政府损失更大。
垃圾贼虽是美国警察抓捕的对象,却并非像橇门溜锁之辈那么遭市民痛恨,反正把垃圾交给政府没钱,让贼偷去也没钱,门口的垃圾到底是谁拿走的,市民根本不在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