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哲短篇小說 《強梁兒子》

芝加哥有一位赫赫有名的房地產經紀人叫勞倫斯,他是大芝加哥地區那幫百萬元經紀人的總頭兒,黑白黃人都服他。其他經紀人五個月也出不了手的房子,不管蟑螂有多少,地基如何下陷,他總有辦法很快脫手。他最拿手的是賣凶宅。凡是經他手買下凶宅的客戶,不知為什麽,個個好事連臺,不是升遷加薪,就是中了樂透獎,從來沒有誰在凶宅里被殺或自殺。勞倫斯因此被圈里人奉為神明,他們遇到房地產生意上的疑難雜症,總要找他請益,求他幫助解決。

他一出現在公眾場合,少不了有幾個天性亢奮的娘兒們發出歡快的尖叫,他的膀子上經常弔著一個又一個臉蛋兒迷人的豔麗姑娘。有些朋友鼓動他投身政界,弄個州議員或者市長當當。“勞倫斯,你的魅力不輸克林頓,肯定能把臺上那幫傢伙趕下去,這費不了多少事。幹吧!”朋友們經常這樣說。可是,勞倫斯除了對生意和女人感興趣,對政治絲毫不感興趣,直到目前還沒有要當州議員或者市長的任何跡象。

勞倫斯把生意擴展到中國大陸,先在北京設了一個辦事處。一年後,把辦事處改成有限责任公司。他的公司天天在中國報紙和電視臺上做廣告,北京的款爺們都知道他的大名,公司門庭若市。勞倫斯從幾個城市挖來九個女模特兒,這些姑娘平時在公司充當業務代表接待顧客,需要的時候就被派出去陪顧客看房選地,往往一陪若干天,無往而不勝,訂單多得像下冰雹。

勞倫斯在北京一住就是整一年,樂不思蜀。他成天泡在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奶中間,忙得不分晝夜,身子被美女們淘虛了,鱉精鹿鞭吃了不知多少,腰背痠痛總也不見減輕,有時倦得直不起腰來,臉色青里泛白,眼圈黑得跟大熊貓差不多,萬把元的西裝套在他身上,跟套在人體骨骼標本上幾乎沒啥兩樣。

某天,勞倫斯在北京白雲觀門口遇到一個二十來歲的道士,那道士斜眼看了看他,臉陰陰地說了一句:“再不節制,你活不過年底。”當下把勞倫斯嚇了一大跳。兩人談了一通,勞倫斯花了3000元人民幣從道士手里買下一本《道家房中術養生密招孤本》,拿回去看完,連呼上當。原來,此書無非也是教人不要射精,並無任何奇招。可是,高潮來時,整個腦袋完全變成了動物腦袋,如何控制得住本能呢?

勞倫斯的老家是河南省西部崇山峻嶺中的一個小山村,那裡屬於國務院欽定的國家級貧困縣。他的父母都是農民。勞倫斯是個孝子,花一千萬人民幣在北京為老父老母買了一套住房。二老遷到北京後,他們留在村里的房子傢具很快就被勞倫斯的兄弟姐妹瓜分殆盡,眾兄弟姐妹為此鬧下矛盾,打了幾架。

大哥二哥三哥大妹小妹紛紛寫信給勞倫斯,請他主持公道。勞倫斯回信挨個兒大罵兄弟姐妹,罵他們私分父母的家當連畜生都不如。他告訴二老,他已經為他們在銀行存了300萬元養老金,叫他們海著花,不夠了再加。後來,他發現二老經常偷偷往老家匯款,半年就匯走80万元,這樣下去,銀行存款豈不是要被這兩個耳根子軟不拉唧的老糊塗蛋掏空了嗎?勞倫斯立即找了一個律師,委託他管理養老基金。二老親自要花的錢可以放行,其他人想花的錢一個子兒也不準給。

他在北京泡妞、盡孝、做生意、花天酒地,唯獨不關心自己的老婆孩子。瑪麗在芝加哥帶著四個孩子艱難度日,倒楣事兒接連不斷:大兒子被人拉進了幫派;二兒子考試成績一路下滑;三兒子在馬路上玩旱冰鞋撞折了左腿;小女兒傳染上肺結核病;家里失盜兩次;瑪麗出門遭搶劫兩次,其中一次連帶被三個黑人輪姦。可是,所有這一切,勞倫斯都不聞不問,就像沒發生。瑪麗給他打電話,公司女秘書咪咪總是奉旨推說老闆出差不在,打了十次都未能與勞倫斯通上話。瑪麗想過離婚。可是,她沒有工作,經濟上依賴勞倫斯,如果離婚,法院肯定不會同意把孩子判給自己。孩子們歸了丈夫,他們會毀了呀!瑪麗憤恨、無奈,後悔當初不該把丈夫從中國接到美國陪讀;不該敞開口子連生一大堆孩子;不該放手讓丈夫管理公司,自己卻不參與管理;不該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放任丈夫尋花問柳;不該……她常常以淚洗面,唯一能安慰自己的方法就是寫日記,三個大厚本子寫得密密麻麻。大兒子偷偷看了個夠。

這天,勞倫斯從杭州回到北京,剛坐到沙發上,女秘書咪咪就進來問他,公司裡有沒有張富貴這個人?說著亮出一封信給他看。信是從美國芝加哥寄來的,收信人姓名張富貴。

勞倫斯接過來信,漫不經心地扔到老闆檯上,說:“张富贵是我的一個朋友,我轉給他吧。”咪咪走後,勞倫斯神情緊張地打開信,信紙上只寫著一句:“張富貴,你再不管家,老子斃了你!!!”署名:大芝加哥地區飛龍幫帮主沃克

勞倫斯知道大兒子不會寫中文,其他三個孩子也不會寫中文,這封信顯然是飛龍幫裡某個會寫中文的傢伙代寫的。從大兒子把老子的本名翻出來直呼亂叫,并且自称老子這两點來看,已經達到毫無父子之情的兇狠地步。勞倫斯一想到自己有可能被那個從小打架不要命的臭小子用AK自动步枪突突了,全身不寒而慄。

他呆坐了好長時間,最後總算意識到自己的生活發生了極大變化,自己遇到了一個比任何生意對手還難對付的強勁對手。這個時候,他自然而然想到了瑪麗,於是,他伸出一根手指,撥動一個對他來說已經陌生的電話號碼。

1997年纽约明报发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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